close


江宜樺mSATA(中右二)等人遭自訴殺人未遂等罪,昨天出庭說明當天決策與執法過程。圖自《聯合報》
  中新網7月31日電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,臺灣警方在“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運動”期間驅離攻占“行政院”群眾,遭驅離的23人自訴指揮鏈上的“行政院長”江宜樺、“警政署長”王卓鈞等人涉及傷害、強制、殺人未遂等罪;臺北地院法官認為有必要釐清江宜樺等人是否為直接加害人,昨天(30日)下午傳喚他們到記憶體案說明。
  江宜樺、王卓鈞及臺北市警察局長黃升勇、臺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及警務員塗欣安等5人準時出庭;由於自訴案的準備程序仍屬於刑事偵查範圍,所以不公開審買屋理。法官昨天下午2時30分開始,以隔離訊問方式依序訊問江宜樺等人,深夜近10時才結束。
  江宜樺去年12月27日曾因“檢察總長”黃世銘泄密案出庭應訊,但當時是證人身份,併成為歷史上首位到公開法庭作證的“行政院長”;江宜樺昨天膠原蛋白二度出庭的身份則為被告,再創下歷史紀錄。
  據報道,由於本案是法院首次以被告身份傳喚“行政院長”出庭,為避免學生和民眾前來抗議發生衝突事件,轄區中正一分局出動200多名警力維安,約有近百名學生和民眾到場表mSATA達支持狀告江宜樺等人的立場,場面平和,沒發生衝突。
  首度以被告身份出庭的江宜樺,開庭前3分鐘抵達北院,表情嚴肅,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。江宜樺歷經2小時35分的庭訊,離開北院時,表情依舊嚴肅,不回應媒體任何訪談。“行政院”發言人孫立群說,江宜樺非常尊重司法,所以親自出庭應訊,在庭上對法官詢問詳細回答。
  據瞭解,昨日的訊問,法官主要在瞭解群眾和學生324攻占“行政院”,隔日凌晨警方強制驅離有關經過、決策如何形成,還有誰下達驅離命令,以作為被訴相關罪嫌是否成立的判斷參考。
  據瞭解,江宜樺在庭上表示,王卓鈞事前有向他報告警方將展開驅離行動,他同意且支持警方的決定,也希望能在上班時間前清空“行政院”。王卓鈞指出,江宜樺並未限令警方何時清空“行政院”,驅離行動是臺北市警局全權負責。
  黃升勇則說,警方驅離行動是依法排除違法攻占“行政院”的民眾,並無不當,驅離過程由各分區擔任指揮官的分局長視現場狀況執行。
  方仰寧說,他只負責北平東路及北廣場驅離行動,其他分區由其他分局長負責,他不瞭解狀況,不過警方依法執勤,並未對民眾施暴。警務員塗欣安被控將“中央研究院”副研究員黃銘崇拉進警方盾牌後方施暴部分,塗也否認涉案。
  反服貿學生、民眾今年3月18日晚間占領“立法院”後,23日晚上又攻占“行政院”,砸毀部分辦公室,警方24日凌晨強力驅離,部分民眾與警方發生衝突,事後指控警務員塗欣安等警察施暴,並透過律師自訴江宜樺等人涉犯殺人未遂等罪。律師顧立雄說,本案能否進入實質審理程序,尚待合議庭評議,但他認為“應該很有可能”。
(原標題:台“行政院長”以被告身份出庭:支持警方決定)
(編輯:SN123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w68qwpud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